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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湖北-武汉 03-01 13:57  悬赏 20  发布者:965205……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与一装饰公司当时只有口头协议,做完了他的工程,但他结算时减少了我的工程量,也少了单价,而我只不过是以管理和担风险的方式赚个差价,把他转包给几个工人做。在我没有向上级领取工程进度款时,我已经先给了他们进度款,做完后,他们同意了我上面的公司给我们结算的平方量,他们也同意签字了,把他们的钱也付清了。现在他们又回头找劳动监察部门,向我们索要他们所谓的平方量的差量工程款。你说我们应该怎么做?我想知道这种事情,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又是怎样处理的?谢谢为我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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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3-01 14:01
你这是承包,包工不包料,
回复时间: 2012-03-01 14:05
你这是承包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回复时间: 2012-03-01 14:06
不知道实际方量与结算是否一致。
回复时间: 2012-03-01 14:38
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3-01 16:24
这是劳务承包关系,是否有差量以签字为准。劳动监察部门不应管这事,如果是承包人的工人要差量,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介入
回复时间: 2012-03-01 19:32
您好,这里的“他人”是指工人吗?以做的平方量作为报酬依据的话应是承包关系,劳动部门是不会管的,因为这是民事关系。
    特别说明,上述意见是根据您的陈述,本律师没有核实其真实性,或许存在事实认识偏差,故上述意见仅供。在采取措施时请您咨询当面专业法律人士!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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