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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结婚两年在哺乳期间 ,老公出轨 ,无任何工作 有吸毒史

黑龙江-哈尔滨 09-07 20:4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结婚两年在哺乳期间 ,老公出轨 ,无任何工作 有吸毒史,但是孩子刚满一周岁  孩子该如何判决?老公不去离婚  法院起诉说孩子没到年龄,有什么办法可以快速离婚?在分居期间 老公用妻子身份证办的卡还有身份证号码在微信上的信用钱包办理了两千元的贷款 ,妻子并不知情 。并且老公还未支付 ,信用钱包还调取了电话记录像亲友发出 催还贷款 不还起诉得通告 ,该如何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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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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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9-07 20:52
你好,如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协议离婚,可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诉讼至法院以后,如果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不管对方是否到庭均不影响开庭审理。
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起诉离婚需要注意如下限制离婚的情况: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只要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的情况,又没有婚姻法第33、34条规定的限制离婚的情况,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的情况,通常不会判决离婚。
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俗话说没有离不掉的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如果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原告撤诉的,通常情况六个月以内起诉,法院不予受理。但是过六个月以后可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的。
回复时间: 2016-09-07 20:52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回复时间: 2016-09-07 21:31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回复时间: 2016-09-08 09:39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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