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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王律师 我想给我的姐姐咨询 她和现在的老公是二婚 男方有

黑龙江-齐齐哈尔 09-07 23:2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王律师 我想给我的姐姐咨询 她和现在的老公是二婚 男方有一个12岁的儿子 我姐姐有一个12岁的女儿 现在因为男方儿子的原因要离婚 已经分开二十多天了 在这期间男方在家里把东西变卖了 还对我姐姐说有好几十万的外债  我想问一下是不是我们这边越早起诉越有利 他变卖东西的钱还算不算共同财产能不能分割 起诉会如何判 怎么才能对我们这边有利 争取不分担外债 因为他俩结婚六年了也没有双方共同的孩子 家里基本情况我姐清楚虽说没有太多存款 但也谈不上欠外债  在闹离婚的时候才得知原来不知道的事 就是一直在跟我姐分心眼 藏私房钱 家里的钱应该他都存起来了 到时目前没有这方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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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9-08 07:36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一种是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就离婚意愿、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有协商不一致的部分,就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有没有家庭暴力等法定离婚事由,没有法定离婚事由的话,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在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9-08 07:16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回复时间: 2016-09-08 07:47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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