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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法律咨询 男方父母于2007年7月购住房一套

北京 09-08 12:4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法律咨询

男方父母于2007年7月购住房一套,面积100余平米,房款75万,装修款10万。2008年7月结婚,女方参与还贷。具体份额如下:
1、男方父母全额支付首付款及提前还贷计42万元,占比49.4%
2、女方父母支付装修款10万元,占比11.7%
3、夫妻双方公积金摊还贷款计33万元,各占比19.4%
房产证为男方姓名。

女方要求房产证加上自己姓名,男方认为双方份额确认或公证即可。

后来(2014年)经协商采用以下方案:

上述房为女方加名,小夫妻用积蓄作为首付并用公积金摊还贷款在附近购置一套七十多平米、百万元的小户房,供男方父母长期居住(为其做家务带孩子),男方父母资助首付十万元,产权暂时登记为女方姓名。

现两房均有近翻倍的增值,小房尚有六十万余贷。男方父母在小房居住。

现女方提出离婚,从法律角度,请问财产如何分割?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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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08 12:57
您好,如果男方父母购买的,写的女方名字的,算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6-09-08 12:59
你好,均分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08 13:45
您好,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
回复时间: 2016-09-08 13:02
您好,第一套房认定为按份共有的可能性较大男58.8%女方41.2%,第二套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6-09-08 13:06
婚后取得财产均分。
回复时间: 2016-09-08 13:14
您好!房屋是否加名?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9-08 13:20
您好,算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6-09-09 08:29
我长期代理房屋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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