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小冲突导致的赔偿问题
北京 03-04 01:29 悬赏 0 发布者:规矩方圆 给我留言 回答:(7) 朝外SOHO是个商业与公司混杂的地方,卖一年多茶叶,撤店后茶叶暂放朋友公司。2月29日,一个朋友开车帮我拉茶叶,保安李某站在车前要求出门条,我急于做事,欲把他推开使朋友把车开走,他却就势躺倒,其他保安拨打110,然后我随一个熟悉的保安去物业办理出门条,物业以联系不上在国外的业主为由阻止我拿茶叶。李某去朝阳医院检查,我和保安经理岳某去派出所,警察建议私了。岳某一直在对我进行“教育”:头肿了,一边高。不看过程,要看结果,以及事情会如何严重,赔偿多么昂贵等表述。做不了生意,物业看似合理的理由和态度,我当时又急又气。李某做了片子,并口头说医生建议留院观察。诊断证明:头(分不清是头还是无字)外伤神经反应。而岳某等坚持是“脑外伤神经反应”,分明是信口开河。开了300多元药,但他并未买药。我摸他头部,并无任何肿胀异常,岳某责怪我还摸他头,好像不信任。李某说头晕,开口要七八千赔偿,说是怕留后遗症。我说有朋友在国医堂,我给你复诊,岳某责怪我想把事情搞复杂,希望不要再去医院,尽快赔偿了结,一再对我讲不要再节外生枝。后来李某把赔偿降到三千,又降到两千。因为不能确定是“头”还是“无”字,并且岳某等一再说是“脑外伤”,概念荒唐,我请警察分辨是“头”还是“无”,警察以为是“头”字。后警察协调赔偿李某一千二百元,然后茶叶又拿回朝外SOHO。我没打他,也没有用力推,他倒下时腿先弯曲,以“后遗症,留院观察,复查,输液,营养品,心理损失,误工”等理由要求钱财赔偿,不给就住院,这场事分明是讹诈钱财。请问我是否应该赔偿?如果我拒不负责,他去住院,费用是否在法律上要由我承担?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04 06:59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北京-西城区]
- 谷友军律师
- 31464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04 08:10
可以不陪,让其去起诉。
追问:
我是否可以追回我的赔偿?应当以何种方式追回?
回答:
诉讼解决。
- [北京-朝阳区]
- 李同红律师
- 4332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04 08:25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北京-朝阳区]
- 赵江涛律师
- 905900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04 08:46
诉讼解决。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04 09:07
1,对于保安的伤害你确有过错,应当按照法律固定赔偿、
2,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3,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对方为了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对方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对方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对方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对方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对方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4,你没有垫付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治疗,治疗完毕后,凭正规票据向你索赔。对于没有证据支持的费用或不合理要求等,你可以拒绝。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2,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3,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对方为了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对方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对方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对方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对方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对方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4,你没有垫付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治疗,治疗完毕后,凭正规票据向你索赔。对于没有证据支持的费用或不合理要求等,你可以拒绝。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追问:
我当时是要把他推开,不会造成任何伤害,躺下时腿先弯曲,任何一个人也不会一推就倒。他头部无任何伤害,诊断书我认为是“无外伤神经反应”而非“头外伤神经反应”,因为没有任何伤。我对诊断书有拍照。医生开的盐水注射液等300多元,也没有拿药,没有任何治疗。我是否该赔偿诊断费?
回答:
你有过错,应该赔偿一部分,如果双方对于赔偿比例协商不能一致,那么你可以让对方去法院告你,法院判你赔偿多少你就赔偿多少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04 09:08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04 12:01
已经一对一回复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母亲在公交车上摔伤,导致骨折.公交全责,请问赔偿问题, 1个回答
0
- 因为双方口角冲突导致一方脑干出血死亡,如何赔偿? 2个回答
0
- 应下单错误,导致公司损失的赔偿问题 7个回答
0
- 因气体中毒而导致的伤残赔偿问题 0个回答
5
- 因盗窃,导致电脑硬盘、移动硬盘重要数据丢失的赔偿问题 4个回答
0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毕丽荣)(2024-06-18)·行政机关不依法修缮英雄烈士墓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对英雄烈士人格权益的侵害?
- (陈军)(2024-05-06)·民事诉讼咨询
- (章泽龙)(2024-04-25)·熟人之间,用微信发信息或者用短信发信息,什么样的程度或者情况算是骚扰?
- (章泽龙)(2024-04-20)·开放式小区住户自己停车要出钱办理出入证是否合理合法?
- (徐荣康)(2024-04-11)·设计图纸被其他人仿作
- (李波)(2024-04-08)·投诉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