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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付

青海-西宁 03-06 11:17  悬赏 0  发布者:yinlut……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单位有一位职工工伤鉴定为六级,提出辞职,工伤赔付是否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单位是否只赔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不是两项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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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3-06 16:36
应享受伤残津贴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回复时间: 2012-03-06 11:19
单位只赔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追问:

青海省的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缴费工资的15个月至7.5个月,其中六级13.5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缴费工资的15个月至7.5个月,其中六级13.5个月。该职工经咨询社保部门后提出赔偿27个月的赔偿,是否合理。

回答:

条例就是法规,应当遵守,不存在是否合理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2-03-06 14:55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计算赔偿数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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