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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湖北-黄冈 03-06 20:14  悬赏 0  发布者:单丁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与妻子结婚两年,她今年提出离婚,已经上诉法院,她还找了辩护律师,她不要孩子,孩子由我抚养,孩子目前生活在武汉市,由我的父母抚养着,我想问您,抚养费是法院规定说了算吗?她目前的月收入是一万,应该给多少?可以一次性付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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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3-09 23:13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回复时间: 2012-03-06 20:21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一般不支持一次性付清。
回复时间: 2012-03-07 09:28
请聘请律师应诉
回复时间: 2012-03-07 20:41
案情复杂,建议你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3-13 11:28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抚养费用按其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能否一次付清,要看对方的能力。
追问:

您好,李律师,我和老婆离婚已经经过法院调解,但是她还是决定离婚,而且她聘请律师并且上诉法院,上月20号法院开庭,我没有出庭,现在我考虑清楚了,决定离婚,她不要孩子,愿意出抚养费,她现在的工作收入不稳定,但是她有条件付清抚养费,我可以要求她一次性付清吗?或则先付一部分。谢谢您,我是黄冈人,请您详细回答,谢谢!

回答:

你的案子还没有下判决,如果对方想达到目的,又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要求 一次性支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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