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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云南-昭通 03-06 23:17  悬赏 25  发布者:李敏 给我留言  回答:(6)
尊敬的律师大人:
          你好!
首先说声对不起,打搅你的宝贵时间。
请问:三年前,没有工作的我,在我的哥哥的介绍下与一个教师结识,不到两个月便在我(女方)的家里结了结婚,大约过了十个月后便有了小孩。从怀孕至今这个老师一直没有照管过我和小孩,小孩大约三岁了。
  现在这个老师要求离婚,想把孩子判给他,但我希望我想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我有希望吗?关于财产不存在纠纷,我一直都在娘家生活的。
  上述中句句属实。表达不清请谅解。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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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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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3-10 09:53
应该给你
回复时间: 2012-03-06 23:27
抚养权依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需法律帮助或代写起诉状,欢迎来电咨询(外省qq咨询)。
追问:

我虽然没有工作,但我在街上有门面,我会一般医疗什么,今天才得到法院的通知

回复时间: 2012-03-07 09:25
关键是要具备抚养条件。协商不好,你可以依法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3-07 13:51
可以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对于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对于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了,由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2-03-08 09:10
建议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3-08 23:09
原则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根据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你的情况中,孩子一直随你生活,跟你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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