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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问题

河北-秦皇岛 03-07 08:42  悬赏 5  发布者:宝贝童童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婆婆的父亲2011年5月份的时候给房子过户到我婆婆名下,但是当时办的是买卖,不是赠与,买卖合同金额写的是17万,房本的估价是24.8万.也没写字据说不要这17万.这些我婆婆的哥哥和姐姐也不知道,老人2011年11月份去世了,他们知道了这些事,把我婆婆告上法庭,要求我婆婆按房本估价一人赔偿8.2666万,想问一下,这官司赢的机率有多少,如果不能赢,怎么样降低赔偿,因为我婆婆是单身,15年前公公就没了,一直是她自己拉扯孩子,并且伺候老人,与老人共同居住了1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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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07 08:46
建议带上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3-07 08:53
答:老人生前已经处分了属于自己的财产,他人无权过问。
追问:

因为当时办理的是买卖手续.而且没有字据说不要买卖合同上说的17万,人家现在要追究这莫须有的17万卖房款.我们该怎么办?

回答:

答:出具支持主张的凭证。

回复时间: 2012-03-07 09:19
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2-03-07 11:38
面询律师为佳!
回复时间: 2012-03-07 13:51
您好!老人生前已经处分了属于自己的财产,他人无权过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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