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陈晓云  王远洋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婚外情精神损失是否可追究连带责任

广东-中山 09-11 13:21  悬赏 20  发布者:amanda…… 给我留言  回答:(3)
前夫婚外情导致离婚,前夫在离婚生效一个月后与他人结婚,并在离婚不足三个月与该再婚对象生下一孩.然后被我发现,到法院起诉侵权,追讨精神赔偿,胜诉.但是由于前夫名下没有资产,拒绝赔偿,申请强制执行未果,那么,由于追讨精神赔偿的时间在前夫的再婚时间内,而他的现任妻子作为导致我和他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我是否可以追究他现任妻子的连带责任?求指点,跪谢.
问题补充:
更正一下,我追讨的是侵权。因为我还没有实际离婚的时候,前夫已经与现在再婚对象怀孕。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11 13:39
没有精神损失的。
追问:

您好,正确来说,我追讨的是侵权,侵权而引起的索赔。已经胜诉,是否可追究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9-11 19:07
你可以起诉前夫现任妻子。
追问:

请问是以什么理由起诉?是连带责任还是侵权?

回复时间: 2016-09-22 16:30
1、如果你认为你前夫的行为需要承担损害赔偿可以向其提起民事诉讼。
2、主张损害赔偿的对象仅限夫妻双方,并不包括第三者,你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支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海淀区
辽宁沈阳
四川成都
安徽合肥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28039
陕西 西安
人气:146021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83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5031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6343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0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