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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断绝关系后能否不管父亲生活?

 02-05 11:02  悬赏 0  发布者:泣血婴灵 给我留言 地区:山西-山西 回答:(4)
由于己退休的父亲不顾反对要再婚,我们姐弟三人强烈反对,父要收回我们住的他的房子,所以我们姐弟三人要求和他断绝父子关系,请问,断绝父子关系后,我们是不是就不需要给他生活费?他如果以后和再婚的继母年事己高以后要求我们照顾,我们是否有权拒绝?因为我们不要他的房子和钱为条件断绝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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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2月06日 14时06分
你好,我国现行婚姻法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妇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包办、买卖婚姻或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一种自然的血亲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或父母一方再婚而消除,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我国法律还规定:父母有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好,明白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2-05 11:25
父子关系,不可以断绝
回复时间: 2010-02-05 11:28
当然不行 
回复时间: 2010-02-05 14:35
不存在断绝父子关系,自然血亲关系是最原始的一种状态,不会被改变。你们对亲生父亲有赡养的法定义务,但你们对继母没有赡养的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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