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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地点被同事打伤至残算工伤吗?

陕西-西安 03-08 22:11  悬赏 10  发布者:syait 给我留言  回答:(4)
今年3月6日晚,父亲在工厂上班,他的同事说父亲拿了他的一个辅助干活工具,父亲说没拿不是他的东西他不管,他就对父亲骂骂嚷嚷的于是两人就发生了口角,父亲拿扳手指了他一下,他就立即跑过来夺过扳手在父亲身上狠轮了两下,之后他被人拉开,父亲至始至终都没有打过他,虽有想要攻击的意思但也只是想吓吓他,现在父亲三根肋骨断裂,脾脏全部切除,内脏全部首损有积液,已是一个废人。可向工厂讨说法,工厂说是私人打架事件不是工伤不予赔偿。此时也已报警,但警察的态度前后两次180度转变,先开始说切除内脏是重伤害罪,而在一天之后见过肇事者后说,要不肇事者给钱你不起诉他,要么就不给钱治疗。还说让我们想想药家新的案件。事实处理真的是这样吗?
问题补充:
对于工厂说此类事件属于私人打架事件,不算工伤。这样的说法正确吗?算不算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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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08 22:15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追问:

那请问对于肇事者,警方的说法是正确的吗?说给了钱就不能起诉,起诉就不能给钱,说两者不能同时进行。

回答:

当然是不对的。二者并不矛盾。

追问:

不好意思 还想请问一下,对于工厂说此类事件属于私人打架事件,不算工伤。这样的说法正确吗?算不算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说法?

回复时间: 2012-03-08 22:29
你好!根据你所述,可以认定为工伤,警察的说法不正确,二者不矛盾,为了进一步了解你的案件详情,建议来电咨询或面谈。
追问:

请问对于工厂说此类事件属于私人打架事件,不算工伤。这样的说法正确吗?算不算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说法?

回复时间: 2012-03-08 23:56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父亲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父亲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父亲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父亲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6,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2-03-09 16:06
申请认定工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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