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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公章由村支部管理合法吗?

福建-厦门 09-13 00:24  悬赏 0  发布者:xiamen…… 给我留言  回答:(0)
新一届村两委选举完成后,村委会公章原来由村委会的村委保管,差不多一年左右,由村支部书记、村长召开两委会议,没事先说明的情况下,投票罢免文书一职,支部五人、村委会三人,加一位村官,共九人(四票同意,一票作废,三票弃权,一人没参与)投票没有过半,也就是说第一次没罢免成功。隔天村长、书记马上制定两委成员名单投票(除村长、书记),五人一致投给一个人,三人弃权。再后来由镇政府的包村领导叫原来的文书拿村委会公章到镇政府,由包村领导写了村委会公章暂时由包村领导保管的字条。过了一段时间,村委会公章却由一个支部委员在保管,保管人员不是村委会成员。请问下这合法吗?望各位提供一下这些做法错了几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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