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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中的问题

 02-05 23:31  悬赏 0  发布者:咋办啊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阜阳 回答:(1)
请问,民法中的“标的”和“标的物”各是啥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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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2月06日 09时54分
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商业买卖合同中会有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 
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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