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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人和起诉方一起去送传票正常吗?

 03-13 13:29  悬赏 5  发布者:yisiyi……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东莞 回答:(9)
法院的人和起诉方一起去送传票正常吗?

法院的人和超诉方一起到到我家,还强迫我妈按手印,这是正常的吗?正规法律程序是怎么样的。不是案传票吗?法院的人和起诉方一起的流程属于正常范围吗?

(备注: 起诉方有一定的官方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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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3月13日 13时32分
正常,因为有时法院工作人员会让起诉方协助找到被告家,以便送达法律文书
追问:

但是他们没有给我电话。也知道家在哪。地址在哪。按手印是什么意思呢?

回答:

要你母亲按手印,是因为你不在家,同住家属是有义务签收法律文书的。

追问:

但是吓我妈呀,我妈现在有些精神失常。这个后果他们有责任吗?

回答:

这个就很难说了。。。你有证据能证明吓到你妈了吗?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们恐吓到你妈了,让你受到惊吓致精神失常,那他们肯定有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13 14:00
可以的,法律没有禁止。
回复时间: 2012-03-13 14:10
不违法。
回复时间: 2012-03-13 14:34
应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2-03-13 14:44
屡见不鲜!
回复时间: 2012-03-13 16:15
带法院去送传票并不违反法律程序的,如果法官不知道被告在哪里,原告知道的话,可以带法官过去送达的。送达后,需要接收材料的一方签名、按手印,如果拒绝签名、按手印,不影响送达,法官会留下传票,注明不签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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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3-13 16:20
被告拒不接收的,可以。
回复时间: 2012-03-13 17:19
比较正常,我办过许多案件,法院对地方不熟悉经常要求原告带过去的
回复时间: 2012-03-13 17:27
正常,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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