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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的土地使用证仍然有效吗

北京 03-16 08:50  悬赏 5  发布者:极品酒庄 给我留言  回答:(15)
某人持1958年的土地证书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将其土地租赁给别人,租期直到1990年,现在政府要征用该土地,相关权利应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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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16 08:55
应归产权人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16 10:49
您好,属于产权人
回复时间: 2012-03-16 08:52
归权利人,也就是土地证书的持有者。
回复时间: 2012-03-16 08:54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2-03-16 09:13
您好!应该属于产权人
回复时间: 2012-03-16 09:17
关键要看该宗土地的具体变更使用经过
回复时间: 2012-03-16 09:38
租赁期满后,应归原土地使用权人
回复时间: 2012-03-16 09:43
现在谁在用,谁在交租金,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3-16 09:56
土改之前的证明如果没有变更是有效的。如果已经变更则无效。
回复时间: 2012-03-16 10:08
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3-16 10:08
一般情况下土地都已经重新确权了。不知你是什么情况,最好是来所里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3-16 10:15
应归产权人
回复时间: 2012-03-16 10:31
土地证书如果没有变更是有效的。如果已经变更则无效。
回复时间: 2012-03-16 11:19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2-03-16 14:04
可以归产权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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