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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宅拆迁费用的分配

 11-08 23:05  悬赏 20  发布者:realox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潍坊 回答:(3)
岳父家祖上留下有一份祖宅老屋,现在面临拆迁。他们兄妹三人,他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按照他们父母当时的口头嘱咐,房产按照惯例由两个儿子继承,没有书面的遗嘱,女儿出嫁时对此也没有异议。现在房价飙涨,老屋拆迁安置的补偿款尚未拿到,岳父的姐姐突然提出也要分一部分钱,请问从法律上来说这样要求是不是合理,是不是要三人均分呢?
两个细节:1,岳父是老小,父母老年时岳父的哥哥姐姐都已经不在身边,是他一个人养的老。2,房产证上也是岳父他一个人的名字。既然房产证是他的名字是不是就是说这个房子父母已经算留给他了呢?

在遗产继承问题上,参与养老问题与否和房产证名字问题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呢?

还有一点小问题:假如三人都有继承权的话。自岳父的姐姐出嫁以后(三十多年了),老屋的修葺等费用她也从来没有出过,这个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是不是要加以考虑。仅1974年一次岳父曾经花费800块钱修葺房屋,这个在协商或者应诉时可否提出,如果需要计算,那当时的800块钱相当于现在的多少钱呢?有没有具体的比例?或者只是按照800块钱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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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年11月09日 00时14分
1 房子是你岳父母的,拆迁费用也是,故如何分配是你岳父母的权利,2 但“房产按照惯例由两个儿子继承”的惯例是不对的,儿女对父母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1-08 23:17
属于你岳父的个人财产,不涉及继承问题。
回复时间: 2008-11-08 23:42
房产证是他的名字  就属于他的个人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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