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李波  王远洋  龙宇涛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铜陵市狮子山区人民法院

安徽 03-18 08:14  悬赏 0  发布者:hf4444…… 给我留言  回答:(5)
铜陵市狮子山区人民法院院长执法违法的投诉
2010年12月3日铜陵市宝山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宝山公司)向铜陵市狮子山区人民法院(下称法院)提交了诉铜陵市铭业有限公司(下称铭业公司)工程款纠纷一案的诉讼文书及诉讼保全材料。法院于2011年3月9日制作了民事调解书,铭业公司支付了80万元后余款220万元没有按时支付,宝山公司2011年9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据宝山同铭业公司、铜陵月亮食品有限公司三家达成的协议要求月亮公司履行支付220万元义务,月亮公司后将该款支付至宝山公司账户时,法院提出铭业公司债务太多不够分为由不与支付。一直到2012年元月16日,农民工急于要钱,法院只同意支付50万元,且法院要求宝山公司作出“自愿放弃另外60万元工程款的请求,不参与分配,不以农民工上访等条件。”如不承诺,50万元别想拿走。鉴于当时宝山公司的困境,在法院的胁迫下,只得按其要求写下承诺。宝山认为,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是执法犯法,采取胁迫的方式损害了宝山公司的合法权益,对此承诺应依法予以撤销。另在法院目前尚有60万元工程款,以及铭业公司对外尚有30万元债权及利息,在此情况下,法院强制终结执行程序并作出(2011)狮执字第361号执行裁定书,明显违反《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请媒体、知名律师、政府等对铜陵市狮子山区法院院长执法违法进行监督,还老百姓合法权益。我将继续以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人:郑元胜    手机:15056205556
                                  2012年3月15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920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20 21:55
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3-18 09:10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相依介绍情况以便准确答复。
回复时间: 2012-03-19 13:21
面询律师为佳!
回复时间: 2012-03-19 19:53
可以委托当地律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2-03-20 17:17
案情复杂,可以电话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河北石家庄
山西太原
四川成都
上海黄浦区
安徽合肥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02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487
湖南 长沙
人气:544768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67
湖北 襄阳
人气:439774
河北 石家庄
人气:4340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4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