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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大家帮帮忙

 03-18 20:39  悬赏 0  发布者:tq5656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永川 回答:(3)
2月9号左右,我妈妈到永川中医院检查,医生做了活检,刮宫术,临床报告说是子宫内膜重度增生,只要把子宫切了就好了,于是,10后,该院给我妈妈动了子宫全切术,子宫病理报告说是子宫内膜癌,该医院就叫直接做化疗,我们不放心,于是到重庆西南医院检查,医院说必须切掉子宫附件和卵巢。就必须在动第二次手术,3月9号,在西南医院做了附件和卵巢切除术,病理报告说附件和卵巢没癌细胞,无需放疗和化疗。请问,永川中医院有责任吗。造成高额的手术费和精神痛苦。请大家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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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3月18日 22时52分
医院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19 08:29
如医院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3-19 14:44
两个医院都有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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