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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的债务

湖南-娄底 09-22 16:57  悬赏 0  发布者:雨来金 给我留言  回答:(7)
离婚前,一方为了生活在兄弟朋友处借了钱到现在还没有还。有的有借条,有的没有借条,有的在买房前有银行转账。在法庭上另一方不承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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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22 16:59
你好,婚内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9-22 17:02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有证据证实,法庭会支持的
回复时间: 2016-09-22 17:05
可以提供其他证据
回复时间: 2016-09-22 17:20
没有证据维权困难
回复时间: 2016-09-22 17:22
可以提供其他证据
回复时间: 2016-09-22 18:22
你好,起诉要求对方承担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6-09-23 08:43
你好,相关债务需要证据予以证明。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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