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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争议

陕西-西安 09-24 14:11  悬赏 0  发布者:blacki……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某步行街经营快餐业务,三月至四月装修期间使用的是单项市电,五月开业时因设备需求与物业协商更换为三项电。更换电表后正常缴纳电费营业,但是并未有工作人员告知我有其他设备添加安装,也并没有书面通知单以及电表更换票据。直到七月中旬物业人员来我店口述通知我,我的电表装有互感器,电费与我实际用电不符,告知我如何计算电费后无下文。直至九月期间无人来询问电费等问题。9月中旬物业人员来我店通知我需要补交电费七万多元。而我一直不明白互感器是什么设备。我没有电力工作经验,也没有电力知识。多方询问以及查找资料后才大致明白其性质。就在昨天,也就是9月23日被下达书面通知如果我在晚上9点时再不补齐电费将对我进行断电处理。而我直到24日早上开门时才知道被断电了。再与物业协商时被告知,必须在通知单上签字并补缴电费后才能重新充电营业。我想问的是,这种物业的过错我是否应该承担,我是否可以以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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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9-24 14:15
这是可以收集证据诉讼来维权的
追问:

我需要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呢?我入驻时签订的合同上也没有此协议。而且签订合同后他们也没有给我提供合同副本等,全被他们收回,期间找过物业也没有得到准确答复,因为着急所以再没有关注过。而且书面通知单也没有副本全都被收回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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