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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

 03-21 13:18  悬赏 0  发布者:nomewi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泸州 回答:(3)
2005年结婚,2011年3月21日离婚,离婚协议把房子写给对方,房子是一家3人征地的共同财产,2011年8月26日,复婚,复婚原协议还有效吗。前段时间,签了一份离婚协议,房子给孩子,每月付生活费600,我没写年月日,2012年3月6日,对方拿着签了的协议起诉到法院离婚,现在是不是按司法解释适用于实施后的离婚  新婚姻法来分,房子现在写的是我的名字。
问题补充:
2011年3月21日协议离婚,
因为安置房还没分下来,原离婚协议也只写清楚安置房给对方,没有具体的门牌地址,原协议是否完全有效
离婚协议1年之内不服是可以起诉的,起诉是从2011.3.21算起,对方去起诉离婚那一天是没过起诉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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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3月21日 14时20分
你好,我是成都律师何律师。根据你的描述,本律师为你解答如下:

1、原离婚协议(第一份)在当时是有效的,但是只约束原婚姻关系;
2、根据你的描述,无法确定房子是否已经拿到产权,如果房子没有拿到产权,那房子是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在离婚协议中处分他人的财产,此条无效,但是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3、第二份离婚协议中(复婚又离婚后签订的)对房屋的约定,可以视为将房屋赠与给了小孩,在没有其他明确相反证据支撑的情况下,该条款是有效的。

如果还有问题,建议你打电话详细咨询我。请采纳答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给我这么详细的解释!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21 13:54
按新婚姻法,原协议有效。
回复时间: 2012-03-21 13:54
前协议无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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