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展开 ↓待审打人两根肋骨断掉,二级轻伤,拘留多少天,怎么解决?
陕西-西安 09-25 10:10 悬赏 0 发布者:201619…… 给我留言 回答:(9)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对方先2人动手打1人,这1人叫了3人,4人一起打两人,将其中一方50多岁的人肋骨断掉2根,二级轻伤,医疗手术费用已花将近10万元,现在4人已经拘留了10天,打人的四人中两人已经被放出来了,现在监狱的两人,要怎么解决?承担刑事责任,一般的步骤是什么?要坐1年以上3年以下牢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四川-成都]
- 陈铠楷律师 VIP
- 电话:15196613110
- 2083495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25 10:16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3年以下的量刑。
- [北京-朝阳区]
- 北京孟宪辉律师 VIP
- 电话:18801091688
- 46201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25 10:17
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轻罪辩护,缓刑,从轻减轻量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详询来电微信
- [辽宁-沈阳]
- 李保忠律师 VIP
- 电话:13840508677
- 1091615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25 10:18
轻伤3年以下的量刑。
- [山西-太原]
- 刘永军律师 VIP
- 电话:18634788889
- 498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25 14:44
四人可能是共同犯,都要被判刑,民事部分四人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 [广东-广州]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25 10:28
1、现在没放出来的两个人,涉嫌故意伤害罪;
2、案件要经过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对方轻伤,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积极赔偿,有机会争取缓刑。
2、案件要经过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对方轻伤,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积极赔偿,有机会争取缓刑。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25 10:29
轻伤3年以下的量刑
- [青海-西宁]
- 超级账号5律师
- 71400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25 11:15
和伤者协商解决,取得谅解,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理。
- [江苏-南京]
- 郭海滨律师
- 58360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25 13:31
建议委托律师辩护、代理,积极赔偿,争取从轻处罚或者缓刑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25 16:52
致人轻伤3年以下的量刑。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打人致轻伤二级需要拘留多久,支付多少钱 2个回答0
- 我方是轻伤一级对方是轻伤二级该怎么解决 1个回答0
- 您好,我被他们七八个人打折四根肋骨,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索赔金 3个回答0
- 被害人被打轻伤二级,现公安局给予打人的其中一人取保候审,另一人行 11个回答0
- 自卫打人轻伤二级打官司胜算多少 2个回答0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吴丁亚)(2024-02-18)·是不是所有死刑犯的财产,都会被没收,收归国库?
- (北京孟宪辉)(2024-02-02)·行政拘留是不是就是意味着不用坐牢?
- (朱建宇)(2024-02-01)·把原来女友以这种形式介绍给朋友玩算犯罪吗?
- (罗雨晴)(2023-08-26)·「重大消息」腾龙会员开户(tl116688.vip)立遗嘱自己亲人是否可以代笔?
- (刘永军)(2023-06-07)·律师大哥我想问下,我男人这个情况 犯罪记录还有办法消除不
- (刘永军)(2023-05-30)·想帮我中学老师问下,它儿子这事儿法院判决合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