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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偷梁换柱、瞒天过海。

江苏-苏州 03-22 13:18  悬赏 0  发布者:诚字诀 给我留言  回答:(5)
律师您好!
    我们是国内一所重点高校的学生,2011年9月报考该校全日制研究生,复试时询问我们是否愿意到某某研究院就读,并同时承诺“我们与校本部本院学生同等地位,仅上课地点不同(原话)”。同时给要求我们签订了一份简单的书面协议,其内容是“愿意就该机构所在地就读”。之后同学们认为仅上课地点不一样,且其他的与学校本部并无差异,这样是可以接受的,所以我们签署了该协议。同时我们的档案转移到了校本部对应的学院。
    但是,2012年我们发现与我们学籍相关档案都变成某某研究院(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而且培养模式显示为“联合培养”。
    这种情况使得我们的同学感觉到异常,与招生时的说法出入很大。并且在我们询问相关领导时,他们的回答是并无影响,而在我们要求更正这些信息的时候,领导的回答是“无法更正”,同时强调“你们就是这个学院的学生”。这种说法让我们无法接受,并且与当初“仅上课地点不一样”的说法似乎已经完全不一样。本来是一个学校的学生却变成了请来老师为我们上课的另外的机构学生,我们感觉是“被卖了”。
     请问我们应该以怎样的方式来争取自己的合理合法权利?有哪些尖锐的问题可以去打击领导的躲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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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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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3-22 22:16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3-22 15:25
可以起诉该学校的。
回复时间: 2012-03-22 18:48
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投诉的。
回复时间: 2012-03-22 19:41
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投诉的。
回复时间: 2012-03-24 13:31
你可以教育主管部门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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