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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问我父亲去世留下房子,母亲过户到自己名下,要是母亲要把房子卖了

北京 09-26 12:4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1)
您好,我想问问我父亲去世留下房子,母亲过户到自己名下,要是母亲要把房子卖了,做子女的还可以分房产吗?母亲要是不愿意分′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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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26 13:07
您好!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30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26 19:47
你好,建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无法协商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9-26 12:56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6-09-26 13:04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16-09-26 13:04
您好!如果子女放弃继承,不能再主张权益了。
回复时间: 2016-09-26 13:04
针对你父亲留下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其遗产,你母亲是无权处分的!任何人侵犯了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均可通过诉讼来维权!
回复时间: 2016-09-26 13:10
您好,按照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16-09-26 13:27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16-09-26 14:43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回复时间: 2016-09-26 17:19
你好,请问房屋是您父母的共同财产吗,如果是那么房产有一半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那么您父亲的一半房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可以由您父亲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继承。
回复时间: 2016-09-26 19:44
您好,如果您的父亲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您也是有继承的权利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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