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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拆迁费合理吗

安徽 09-26 13:10  悬赏 0  发布者:xing07……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曾经有一间门面房,13平米,在闹市区,2014年政府要拆迁,我积极响应,并在第一天签字。当时我在协议上已表明要房子。现在房子要还原了,可是每间房子盖成是58.81个平方,而且是底上两层,共计117.62个平方。在签协议时政府给我的房子的评估价是七千多每平米,而现在标的价是两万多每平米。去掉我的原平米数,剩下的我要再拿129万元,才能得到房子,一次性付清,不给按揭。我现在拿不出这么的钱。如果在房改办规定的时间内不交清剩余的款,就要把房子收回,并只给我当初的评估价。我现在想咨询的是:第一,这是否是霸王条款,是否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第二,能否走司法途径,来维护我的权益?第三,能起诉的话,成本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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