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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丢失了公司财务

广西-柳州 03-22 14:16  悬赏 0  发布者:亚哑哑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通讯行业做事,因为要离职了.领导告诉说我之前还领有公司东西,上面有我领取的签名.但是现在所谓他们说我领的东西根本就不在我手上.如果要赔偿我需要全额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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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23 13:47
你没有拿,无须赔偿。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4730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23 17:14
你好,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
回复时间: 2012-03-22 15:19
如你能证明东西已交由公司其他人保管使用,可不用赔偿
如无法证明,赔偿的数额也应是该物品的现存价值
回复时间: 2012-03-22 19:23
你所领的东西是什么东西,根据其性质决定。
比如作为工作一次性使用的,不用还啦
工作服之类的,也不用还啦
如果是公司重要生产、经营的财产,你必须退还,否则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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