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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8月5号,在毕节地区发生了一起车祸。我是车主,车祸中我女朋友为了护主我的头部

贵州-毕节 09-27 10:1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去年8月5号,在毕节地区发生了一起车祸。我是车主,车祸中我女朋友为了护主我的头部,她在车祸中离开了我了。问题是:我没有行车证和驾驶证,但是我女朋友那边没有追究我的责任,已经写下谅解书。事过一年多了,请问一下:我是否还要护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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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28 12:27
事故责任由交警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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