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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慧谷业主权利被侵犯的问题概要介绍

上海-嘉定区 09-27 12:53  悬赏 25  发布者:东方慧谷业主…… 给我留言  回答:(2)
东方慧谷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2999号,也是上海文化信息产业园,属于商业地产。

目前三个问题,
1. 按照《上海文化信息产业园一期商务办公公寓质量保证书》,外墙和分户门保修期为5年。其中,分户门是玻璃,现在很多业主的玻璃在2年前就自爆,物业说是开发商应负责,开发商说国家规定保修期是2年,一直拖着不修理。实际上住建部规定,外墙保修期应不低于3年。



2. 园区2013年交付业主使用,并发布《上海文化信息产业园一期临时管理规约》,其中规定前期物业为 戴德梁行房地产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但2016年3月1日,开发商提前解除与戴德梁行的合同。并聘用了上海益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园区物业公司。


根据《临时管理规约》第25条,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物业服务企业的续聘、改聘由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实施。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质量标准的改变必须征得全体业主的同意,前期物业合同的其他任何改变,建设单位应在本物业区域内公告。



第2点的问题涉及2个:(1)现在物业服务水平达不到《临时规约》中约定的标准,而收费不变,多数业主对此有意见,并拒缴物业费(物业与单个业主有正在通过诉讼解决的),业主主张,既然物业服务水平降低,相应的应该降低物业费,目前收费标准是3.5元每平米每月。


(2)园区一期2013年9月31日前交付使用,二期和三期由于各种原因短期内不会开工。所以业主认为,园区经过3年的发展,已经完全具备成立一期业主大会的条件,而商业地产,嘉定区马路镇政府的政策是由开发商牵头筹备业主大会召开事宜。开发商拒绝在现阶段成立业主大会,但业主强烈主张应立即成立业主大会。


3.物业公司完全无视业主意见,将垃圾房建在园区8号楼和22号楼门口,风向正对楼宇大堂。这种无视全体业主意见的行为,已经引起全体业主强烈不满。

基本情况如上所述,请求律师给我们点专业的建议,非常感谢!我们也在考虑集体对物业和开发商提出诉讼,有擅长《物权法》和此类案件的律师可与我们联系。

东方慧谷一期业主大会临时筹备组
2016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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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27 13:01
1、开发商承诺保修五年具有法律效力,可要求按承诺来履行保修义务。

2、协商不成,可起诉开发商要求维修并赔偿。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6-09-27 15:03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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