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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隐私

宁夏-银川 03-23 01:52  悬赏 0  发布者:史俊伟 给我留言  回答:(3)
被告侵犯隐私,事因;我上网结识了一个女的,在一起两年,比如说今天在我家明天他回家让他老公看见短信,著那女《结婚没离婚》,因为我将我们在网吧和在商城的大头贴与网吧照片传到他的空间,并以加密,但其中有一张是我俩睡觉时的照片只到肩膀也无意间传到他的相册,但他家人以那张照片告我侵犯隐私权,我已被行政拘留3天,现又被告法院陪尝2万精神损失费。我该怎么办???在此之前我曾被他男人,家人,他哥们的恐赫。那女的还在公安局做伪证诬陷我,他男的将女的QQ相册,邮箱,记录已全部删除,申明;女的就有一张误传到肩膀照片在啥都是捏造没有证据,我这有短信,电话录音,QQ,人,地.
问题补充:
1346961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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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23 06:40
赔偿她一定损失,彻底与其断绝关系。
回复时间: 2012-03-23 07:53
建议带上起诉书,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3-23 13:54
如果确实对对方造成不良影响,你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追问:

没有给她带来任何影响,相反我的工作名誉都收到损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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