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李保忠  
该问题已关闭

由于主管会计小李在税务局没有弄清进项税抵扣要求,误认为是将本

北京 09-28 09:2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由于主管会计小李在税务局没有弄清进项税抵扣要求,误认为是将本期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下期申报增值税时抵扣,导致做账会计小明在2月份将已认证未抵扣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漏报,该发票现已过抵扣期限,使公司多交了七万八千元的税款,请问财务人员小李和小明各应该承担责任并赔偿吗?各应该赔偿多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28 10:39
属于工作失误,应进行适当赔偿。
回复时间: 2016-09-28 21:30
你好,一般需要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安徽合肥
辽宁沈阳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上海徐汇区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137
广东 深圳
人气:136703
辽宁 锦州
人气:441653
广西 柳州
人气:710246
天津 河东区
人气:293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