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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有三处房产,其中两处是我父亲名下,另一处购买时已登记其儿子名下

广东-佛山 09-28 10:4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父母有三处房产,其中两处是我父亲名下,另一处购买时已登记其儿子名下,现我父亲已去世,母亲想既然儿子已有一处房产,女儿没有(我父母有一女一子),想先给女儿相当既现款已达到子女平等。请问现我母亲应该是写什么协议或证明来处理呢?且具有法律效力,以免日后我俩姐弟有予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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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28 12:05
可以写一份遗嘱或者直接出一份赠与合同,将房产过户给你。
追问:

我母亲是想给女儿现金(同儿子房产等值),其余两处房产(父亲名下的)暂不处理。母亲给与女儿现金时需写什么字据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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