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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被偷

四川-绵阳 03-23 18:33  悬赏 5  发布者:172195…… 给我留言  回答:(1)
请问:
律师先生你好
我的电脑在宿舍被偷了,是同宿舍的人偷的。现在人已经抓到,可是电脑已经被他砸了,我的电脑是联想Z465,刚买的时候是用了5990圆,这个赔偿是怎么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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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23 18:58
您好     您好 这个数额已经得到盗窃的标准了   我刚才给你找了法律已经  


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下发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一般、重大、特大盗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各地盗窃罪立案数额标准 
全国: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至2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至1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假如他不赔钱 是可以报警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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