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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证明办

广东-佛山 09-29 23:37  悬赏 0  发布者:zy836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所在公司在2014年,出台名叫“股权经营”的方案,公司占百分之70股权,我们几个同事一起入股资金占百分之30股权,每年3月份按公司营业报表数据计算出来的净资金(净利润)按份数来分红,我们没有所谓的股东权利,只享受在盈利情况下的分红(公司不是大公司更不是上市公司)。在2015年3月份分红中是按2014年8个月份计算的。2015年至今都是亏损,想在年底结束退出此种方式,但是又担心公司不会那么容易让我们退出。
    当时2014年5月1日生效签了一个协议说是参与三年,当时上面没有注明截止2017年5月31日。
    想问的是;1.这种协议股权激励是否合法?协议是一式                     两份,都有签名和按手印,加盖公司章。
                          2.协议合同没有具体的截止日期,能否理解按公元纪年计算2014到2016一共三年,则2016.12.31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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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30 00:39
合法,日期到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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