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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入室殴打,威胁勒索,抢夺手机该不该行政拘留?

天津 03-25 14:39  悬赏 5  发布者:skykra 给我留言  回答:(8)
2012年2月29日下午2点201房主夫妻于敲开我家门后,我在门口与其交谈,他们说楼下卫生间漏水,要进我家看看,因为其儿子多次威胁勒索我和我妻子,我没同意让他们进入,这时他们强行撞门闯入我家,观察我家卫生间情况,未发现漏水,并到主卧室和侧卧查看。未发现我家有漏水情况,女房主让我赔偿去年的4万元,让我立刻赔钱,我让她出去,说不给钱就不走,男房主去了楼下,女房主趁机还骂我是外地人“南蛮子”,说随便找人就能弄死我,我这时楼下租房的人就来了,进行了劝解,让201室女房主离开,这时女房主突然对我进行撕扯、打耳光,把我的眼镜打碎在地,我没有还手,这时楼下男房主听到声音跑上楼来,男房主用膝盖用力的顶撞我的腰部,并用脚将我踹到在地,夫妻二人随即对我进行殴打,我没有还手,他们边打边骂,还说我是外地人,要弄死我,在殴打我的过程中,租房的人来拉架,我趁机拿手机想给家人打电话,但打我的两人见我拿出手机暴力殴打,抢夺走我的手机,还说不给那4万块钱就不给手机,后经拉架人劝解,将手机夺回,我随即报警和通知家人,在报警的过程中夫妻二人还在辱骂殴打我,我当时腰部很疼,头部、腿部都被打伤。见我报警他们夫妻二人想跑,我将他们关在屋内,等待警察到来,那夫妻二人开始商量串供,说派出所和分局他们都认识人等等的话,后来警察到来,没等我说话,那夫妻二人就将4名警察拦在一边,说认识谁谁,我是外地人之类的话。那时我因腰部疼痛难忍,头部晕的严重,已经倒地。有俩民警将他们带到楼下,有两个民警在楼上,在楼上的俩民警对我说别装了,让我赶紧起来,我当时腰部疼痛难忍,我请求民警送我去医院,民警说去派出所做笔录,我说腰疼动不了,他们让我自己打120叫救护车或者自己找车去医院,我问他们是不是得开个去医院检查的证明,民警说他们没有那义务,不给开,说我这个外地人怎么怎么样,我又打了一次110询问民警的作为,110告诉我将此事报告给北辰督察大队,并给我督察大队电话,我刚要打电话,民警改口说可以开诊断证明,后来又说只要我们出警督察也管不了。后来我家人回来搀扶我去派出所做笔录,开诊断证明,我去医院检查,经检查我身上,头部,腰部、腿部,多处软组织挫伤,昏迷多天,大面积红肿。
3月6日派出所让我把医院的诊断送去,我去了后又和办案刘姓民警说了一遍经过,并且强调我的主张:1,私闯民宅,2,打我的夫妻二人寻衅滋事,3,他们对我造成人身伤害,4暴力抢夺我手机的行为,5,多次恐吓勒索,造成我现在精神恍惚,无法正常工作,担心我的生命安全,记忆力明显减退,夜间做恶梦。我和家人希望派出所处理能公平公正,依法办事,但是我住院、休息大约1个月的时间,我和家人多次打电话询问进展,办案民警告诉我对方2次传唤都不到,拒绝调节。在3月23日要我24日去派出所下裁决,说对方不同意调解,我的伤没有构成轻伤,构成了轻微伤。
24日上午8点多我和妻子到南王平派出所,办案刘姓民警把裁决拿出来,决定书上写着:打我的系女房主,并只打了2个耳光,男房主没有动手,他们处理结果,罚款对方500元。我询问办案民警我3月6日主张的那些怎么没有,他回答说没有依据,不成立都驳回。我又问私闯民宅,两人结伙殴打我为什么只罚款500元没有行政拘留,民警说这个由他们决定,罚钱和行政拘留二选一,还说结果就是这样让我立刻签字。我又问民警我身上的轻微伤已经确定为何不算证据,民警后来说没有人证就不算,还说有异议找分局,他们不在做调查了,还说我找的督察分局咨询的人根本上不了“台面”,对方有人,我没有签决定书。
我在天津9年时间了,我觉得天津市是个很讲法制,社会治安很好的城市,我想请问如果没有人证我被打死也没有说理的地方吗?请问这种强行入室打人,夫妻二人共同殴打我,威胁勒索钱财,暴力抢夺手机的行为因为没有人证就不成立吗?作为一个外地人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难道外地人在天津被打就是这样的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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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25 15:01
可以到检察院投诉。
回复时间: 2012-03-25 21:05
如有需要建议来所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3-25 18:32
建议诉讼解决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3-25 19:58
可以对警察渎职行为进行投诉,进行书面到分局投诉。
回复时间: 2012-03-25 20:28
涉嫌刑事犯罪
回复时间: 2012-03-26 06:49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准确答复。
回复时间: 2012-03-26 13:29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你们损失。
回复时间: 2012-03-26 13:46
涉嫌刑事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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