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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为子女一方的共有产权,离婚时另一方会有份吗?

浙江-温州 03-26 06:20  悬赏 25  发布者:请开法眼 给我留言  回答:(5)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为共有产权,写有出资人和子女一个人的名字。
    买受合同却写着出资人和出资人子女的名字,产权登记时,房管局要求填写一份共同出资购买的协议,请问离婚时另一方会有份吗?同时另一方还是过错方!
问题补充:
当时房价飞涨,追加了5万现金,银行对账和买受合同金额对不上,再加上房管局当时套用的买卖协议,我占30%的份额,而实际情况是父母全额出资的,要是上法庭的话,会怎么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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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26 09:36
你好,父母出资买房,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离婚时,另一方不参与分割。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70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26 09:39
全是父母出资的,没有另一方的
回复时间: 2012-03-26 08:44
父母出资买房,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离婚时,另一方不参与分割。
回复时间: 2012-03-26 11:10
与另一方无关
回复时间: 2012-03-26 12:37
属于个人财产,不在离婚分配之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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