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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借款

陕西-商洛 03-27 21:29  悬赏 30  发布者:牛山 给我留言  回答:(7)
尊敬的律师:
2008年时,我借给熟识的朋友五万元钱,他写有借据。可是其后他跑到外地,几年来一直躲着我,请问,我该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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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910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26 13:28
及时起诉
追问:

陈律师,您好:
如果向法院起诉后,当事人全家都跑到外地,找不到他们,家里也没有可抵债的合适财产,那是不是就成了白花钱打官司?

回答:

不会,以后有收入的,仍可执行

回复时间: 2012-03-26 12:59
如果对方不愿意还钱,可以向法院起诉,如需帮助请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2-03-26 13:08
你好!只要有借条就可以要回借款,为了进一步了解你的案件详情,建议来电咨询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3-26 14:01
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将他们夫妻二人作为共同被告.
回复时间: 2012-03-26 19:51
建议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一旦超过诉讼时效,你将丧失胜诉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追问:

康律师,您好:
请问,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谢谢。

回答:

一般的诉讼时效只有两年,除非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

回复时间: 2012-03-28 09:10
起诉处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3-29 15:41
对方不还钱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现在不知道他的实际住所地,你可以向他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先不要把时效过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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