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徐荣康  
已解决问题

酒后责任

 03-26 15:13  悬赏 0  发布者:rosero……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延庆县 回答:(7)
我邀请两个工人A和B(A、B均为我雇来干活的)中午一起喝酒,在A家喝的,完事我先走了,A和B还在,晚上B的儿子来找我,说B脸上有伤,怀疑是我打的,要我负责人。听A说,B在A家刚站起来要走的时候摔倒了。我陪着B去医院检查了两次,经诊断为鼻骨骨折,其他没有问题,之间的医疗费全是我支付的。中间没有B的家人从未找过A。我想咨询一下,这事我有没有责任,有多大责任?如果B的儿子要求继续赔偿后续的医疗费或者误工费,我应不应该赔偿,怎么计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3月26日 15时14分
1,你不知情也没有参与,不需要负责
我的补充: 2012-03-26 15:16
B的伤是自己跌倒造成的,和你根本没有关系,你不需要赔偿。如果A在此事有过错,那么B可以要求A赔偿。
2,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由于你不需要赔偿,你垫付的医药费等,可以要求B返还。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追问:

谢谢赵律师的回答,我还想请问一下,因为B为我的雇工,且这次喝酒时我组织的,是不是我也没有责任和义务?还有这次喝酒后三人均为醉酒。A在整个过程中也只是一起喝酒,没有对B进行人身伤害。

回答:

喝酒是你组织的,但你没有极力劝酒,他自己喝醉酒摔倒完全是个人行为,和你没有关系,你不需要负责。

追问:

那天喝酒后B就么有来工作,如果他要这一段时间的工资,我是否需要支付,或者他提出要误工费,我该不该给?

回答:

雇用关系的情况下,对方没有来上班,你可以不支付工资。
误工费更不需要支付了,和你没关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回答的很详细,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26 15:19
对方要求你赔偿,必须有证据证明是你实施了伤害。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需要为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3-26 15:21
一般不需要负责
追问:

谢谢赵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3-26 15:23
不需要负责
追问:

谢谢王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3-26 15:29
你应承担责任。
追问:

为什么?需承担多少

回复时间: 2012-03-26 15:30
您好,如果B的伤与您本身没有任何关系,那么您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此外,如果有证据证明B的跌倒属于意外事件,则不需要承担医疗误工等费用,如果A有责任,则B应当要求A分担部分责任。
详情可以来电咨询,律师会根据您的情况做出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3-26 15:34
不需要负责
评论者:谢清海 给我留言
时间:2012-03-26 15:51
要看是否在雇佣活动中,否则不需要负责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广州
北京海淀区
河北石家庄
广西南宁
山东东营
广东东莞
四川成都
黑龙江黑河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11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51
广东 广州
人气:400
陕西 西安
人气:582778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570
辽宁 大连
人气:1132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