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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事故责任大小如何认定?

上海 03-26 17:48  悬赏 0  发布者:xh1308 给我留言  回答:(6)
3月23日上午7:05左右我开的丰田1.6升轿车,北向南出小区大门,距门口10米是东西向的石泉路。在距马路边1.5米,小区大门左侧有一彩票亭。当我驾驶员的座位视力位置距马路边约2.5米时,我右方向没有西向东驶来的车子。而左边由于彩票亭对视线的阻挡(死角),我只可以看到45米左右远的路况。此时左边45米处也没有自东向西的车。所以我便正常向东进行左转弯(俗称大转弯)。行进中,刚前进了1米左右,左侧看见了一辆大巴,距我约35米左右。一般情况下,此时我正常转弯应该没有问题的。而偏偏当我大部分车身过了中线后,大巴的左前灯部位与我轿车左后灯的部位发生了碰撞。继而大巴向右急转冲进了小区门口的人行道上,并将人行道上站立的一位老太(65岁)撞倒,严重受伤。而我的车子却基本没有改变方向停到了对面马路边上。

我的看法:
1、 我要左转(大转)当然必须做到百分百左边无车。这是我的失误。但我已经看到了左边45米左右的距离无车才所为的。(有照片为证)而当我看到了大巴时。转弯时间也是够的。唯一能解释现象的理由,大巴的车速太快。从短短的在45米处看不到大巴到35米处看到,再到碰撞。再到大巴刹不住车冲到人行道上撞倒人。都是车速太快所致。
2、 大巴从石泉路东端(距离出事点约800米)进入石泉路,路口有明显警令限速标志
“30码”。更何况距出事点35米处还有人行横道的警告标志。显然大巴无视标志,我行我素。如果大巴是以40码以下速度行驶。那碰撞就不可能发生。
3、 因为我的轿车头部距驾驶员座位约1.9米,当我看到45米处没有车时,此时大巴的驾驶员却可以清楚看到我的车从他的右前方开出。此时他理所当然应该减速,以防我车驶出。但大巴没有这样做,依然高速行驶。怀疑有加速窜过嫌疑!
4、 两车相撞,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在碰撞发生后我的小轿车只是发生了微小的偏移,而大巴却一头右弯冲进人行道上刹不住,还严重撞伤人,表现为动能太大,而动能只是有质量和速度组成。可见大巴的速度之大。同时也充分显示了大巴的驾驶员处理操作严重走样。操作失误。从地上拖痕看出大巴只是在碰撞发生前一刹间刹的车。


律师先生,上述情况如果属实,那这起交通事故责任大小该如何分担呢?

朱荣法   13601719370     
 201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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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26 17:51
秦美多律师www.xa110.net为您解答:具体责任大小有交警部门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认定,不负认定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核。
由于我们不了解具体案情,请您通过电话详细陈述,以便我们了解具体情况给您做出专业解答,谢谢。
回复时间: 2012-03-26 17:53
律师意见:可能交警会按大巴主要责任,或大巴全部责任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3-26 18:29
你好,
1、大巴司机应当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因不了解具体情况,应以事故认定书为准;
2、若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回复时间: 2012-03-26 18:54
大巴可能是主要责任,本律师认为在事故认定的过程中你应当坚持能把事实全部反映出来 在此基础上如果对认定结果不服 可以提出重新认定
如有进一步的法律需求可以来电来访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3-26 19:54
对交警认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2-03-27 11:01
你好,你的情况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可能是大巴全责或负主要责任
2、事故责任认定还是要以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3、对交警认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申请复核
4、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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