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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在辅路逆行左转时,被电动车撞倒!

北京-西城区 03-26 20:31  悬赏 20  发布者:追寻脚步 给我留言  回答:(10)
3月24日下午我在西长安街与宣武门内大街交叉口骑自行车由北向南(在左侧辅路上)行驶,行驶到西绒线胡同时,因前方有公交车靠在路边,没注意,被由东向西驶来的电动车撞倒,双方都有受伤,请问律师我该付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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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26 20:52
您好,交通事故的责任应由交警认定。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289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26 21:20
应当由交警部门确定事故责任,按责任比例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回复时间: 2012-03-26 20:33
交通事故应当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划分,你负责多少应该去问交警,律师没法给你判断。
回复时间: 2012-03-26 20:40
您好!交通事故的责任应由交警认定。责任方应对无责方进行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3-26 20:56
由交警认定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3-26 20:59
咨询交警。
回复时间: 2012-03-26 21:04
这主要靠交警对你们进行责任认定。然后各自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3-26 22:15
事故责任由交通队认定。
回复时间: 2012-03-27 10:23
您好!报警,由交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3-27 21:19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多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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