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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和乙方因为农作物争占场地问题发生争执,前提是场地是公共的

河南-信阳 10-03 22:1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甲方和乙方因为农作物争占场地问题发生争执,前提是场地是公共的。吵了两次,甲方认为没能把乙方赶跑,翌日甲方叫来嫁到街上的女儿为其撑腰,把乙方妻子打了,甲方50多一点,于是甲方报警躺倒地上称她被打了,甲方的意思是她女儿能够到人。双方均被拉走。请问乙方该怎么办?是否能如甲方所愿够到上面的人,打了乙方妻子还能反敲乙方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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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0-04 09:14
及时报警处理,如果对方构成轻伤,需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6-10-03 22:20
需要报警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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