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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职期间患肾癌,左肾摘除,单位给的医疗期6个月到期了,发了通知到10月31日不续签合同

辽宁-沈阳 10-06 10:5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职期间患肾癌,左肾摘除,单位给的医疗期6个月到期了,发了通知到10月31日不续签合同,请问,医疗补助金应该按12个月给对吧?还有我的工资比较高,一个月月是3万,医疗期是按18000发给我的,医疗补助金应该按终止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算还是按沈阳社评标准的3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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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0-06 11:25
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作年限乘以月平均工资经济补偿,如果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三倍一般仅按照社会平均工资三倍计算。
回复时间: 2016-10-06 12:39
你好,病假期间不可以辞退病患员工。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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