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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孩未满四岁,在学校的幼儿园出了事故死亡,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广东-深圳 10-08 23:4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一个小孩未满四岁,在学校的幼儿园出了事故死亡,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当天老师在十二点钟小孩吃完饭后,她让小孩到那种充气的蹦蹦床上玩,准备要午休的时候,老师抽气就离开,也不管小孩有有全部下来,等气全部抽完,她就来叫下来的小孩去午休,有个小孩被床压在下面出不来,她也没有点人数,也没有检查,看到床上没见人也没去找,等过了午觉一个半钟,要上课了,还是没见到小孩,她们才着急去找,找了半个钟,终于在床上找到了被压了足足两小时的孩子,太阳很大,也足足晒了两小时,当时找到小孩已经没气了,身上都发紫,而且身上都是水泡。这种事能说是意外吗?是不是学校的个人责任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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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0-09 07:18
幼儿园应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6-10-09 09:58
你好,幼儿园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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