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牟金海  李波  陈利厚  蒙彦军  
该问题已关闭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河北-唐山 03-30 11:08  悬赏 10  发布者:gyyqua……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姥姥今年80岁了,丈夫已经去世!她有一个儿子,四个女儿!但是因为疾病儿子也去世很多年了!老人留有三间平房!户主是丈夫的名字!由于姥姥年纪大了,所以经商量,最后由三女儿接回家自己赡养!当时家人们和村里干部按的手印,姥姥也写了遗嘱将房子赠予三女儿,但没有公正!当初因为赡养问题舅妈及舅妈的儿子儿媳,再也不来看望老人不尽孝道!和我们断绝了联系,所以一直没法公正!如今想把房子卖了,有什么办法吗?
问题补充:
家人都已经按了手印的!一、还有舅舅家的房子拆迁平改了,姥姥有得到其房子财产的权利吗?
    二、如果把姥爷家的房本先给买家,然后一起私下写个协议,能行吗?私下写的 协议有法律效益吗?不知道怎么办很头疼,谢谢大家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300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30 11:19
舅舅的子女有继承权,不能协商解决的,只能诉讼解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6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30 11:26
房屋是丈夫的名字,而丈夫已经去世的,发生继承,妻子虽有遗嘱将其个人份额三女儿,但三女儿要出售房屋仍应经过其他继承人同意,或者在明确份额后直接出售。
回复时间: 2012-03-30 11:25
1、应该先析产,即三间平房属于姥姥和姥爷的共同财产。姥爷去世,房产的一半属于姥姥个人财产。
2、现在姥姥把自己所有的财产份额,即房产的十二分之七给三女儿。剩下的十二分之五应由其他法定继承人分得。
3、建议,大家协商解决稳妥。
回复时间: 2012-03-30 11:25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分析:1、你姥姥的赠与行为只能处分属于她自己的产;2、你姥爷去世后其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3、你舅的儿女可以代位继承;4、现在要买房子需经所有权利的同意并还要协助过户。
回复时间: 2012-03-30 12:18
应该先析产,即三间平房属于姥姥和姥爷的共同财产。姥爷去世,房产的一半属于姥姥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3-30 14:40
您好!舅舅的子女对房屋是享有继承权的,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3-30 20:31
你好,请来电话咨询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602
山东 东营
人气:26614
安徽 合肥
人气:283682
广西 柳州
人气:71225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