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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遗产纠纷

 03-30 13:43  悬赏 25  发布者:蔷薇520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3)
我老公有三姊妹,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她们出嫁后父母一直是和我们以前生活,她们从来没有赡养二老。母亲在2000年去世了。我老公在去年10月得了肝癌去世了,还有一个85岁的父亲还一直是和我在一起生活,他女儿她们也没有拿一点赡养费。按照有关政策有一笔赡养费留给老父亲的,在这笔钱还没拿到手时,在今年2月份父亲有去世了,也是我一个人操办丧事,而今,这笔钱他们认为是老人留下的遗产,他们提出要平分这笔钱,我想咨询下,他们有权利得到一部分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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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河北-邯郸]
  • 付强律师
  • 电话:13131038088
  • 633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3月30日 13时53分
应对老人丧事钱刨除后再分,她们没有赡养老人应该少分的。
其它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34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30 13:41
她们未尽赡养义务,应少分或汾
我的补充: 2012-03-30 13:42
她们未尽赡养义务,应少分或不分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3939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30 13:47
一般的,平均继承。
评论者:田英律师
时间:2012-03-30 14:56
不应该分.
评论者:田英律师
时间:2012-03-30 14:58
因这笔钱的名义是赡养费,因此用于老人的赡养用,两位女儿未尽赡养义务,因此无权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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