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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解除合同,收回楼房

 03-30 13:42  悬赏 5  发布者:花芯宝贝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4)
我的楼房租给他人用做宾馆,已经托欠房租6个月了,按当初签合同是:付房租超出50天的,房主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楼房。本人多次上门让承租方付房租款,他都是一托再托。现在本人想要回托欠房租和解除合同收回楼房。多次协商,认为他是不想撤离楼房的,请问我怎么样做他会撤离?
问题补充:
现在给他30天期限撤离,请问我如果30天过后不走,我可以去关门要回楼房吗?我肯定胜诉吗?我应该不用赔偿他经济补偿吧?(他只有装修了门面,原来我们已经是有普通装修的(已经批白有通水电有磁砖),他只是加了宾馆的设计,比如电视空调和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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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3月30日 13时47分
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支付拖欠房租。胜诉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权威部门执行,应该是最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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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026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30 13:48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实际损失,限期腾房。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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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3-30 13:49
他拖欠房租,你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楼房。
回复时间: 2012-03-30 13:50
诉讼解决,胜诉后要求对方限期搬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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