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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造成的纠纷

吉林-延边 04-03 08:15  悬赏 20  发布者:BUFFOV…… 给我留言  回答:(5)
甲方和乙方因为甲方语言侮辱了乙方..导致引起口角吵了起来..后来又打了起来..甲方先动手打了乙方.乙方出于自卫还击.在还击的过程中用砖头打了甲方.导致甲方头部破皮.现在甲方起诉乙方赔偿他医药费.误工费.路费.鉴定费.共:7000元人民币.我想问下在这种情况下乙方需要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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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04 00:35
属于混合过错,应当按责任比例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4-03 08:28
答:相互斗殴,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追问:

君君姐象这样相互斗殴造成的纠纷.法院是根据什么来判定双方大小的责任问题.甲方现在的意思就是不承认打过乙方.也不承认先动手,乙方该怎么办?

回答:

答:收集证据证明是由他打的,才能向他主张赔偿。

追问:

甲方先动手打得乙方.乙方才还手.还手的过程中打的甲方头部破皮.然后甲方起诉乙方赔偿他医药费.误工费.路费.鉴定费.共:7000元人民币。乙方没受伤.乙方该收集那方面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是处于自卫还击.

回答:

答:你主张什么收集相对应的证据。

追问:

我想寻找证人.证明确实是甲方先动手的。不知道法院会不会采信.当时在民警做笔录时没有说起证人一事.

回答:

答:可以。

回复时间: 2012-04-04 12:22
委托律师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4-04 13:45
需要支付,没商量的,赔多赔少应看伤情而定,在这件事中与自不自卫没关系(特专业的刑案律师给你的答付)。
回复时间: 2012-04-04 23:22
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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