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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条写错谢谢大家帮帮忙啊

黑龙江-哈尔滨 04-03 09:22  悬赏 0  发布者:邵婷婷 给我留言  回答:(2)
大家你好,我想问一下这是关于诈骗,一共8万元我们给3万元写收条的时候给写错日期了可是收条的人已经签字画押了,写提前一年了可是这张收条已经交给公安局20天左右了他们才发现我们写错了公安局叫我们给改日期我们可以不改吗?公安局有责任吗?现在原告和被告口供不符我们这钱是管原告借的他们告我是诈骗。我想问一下要是他们在找不到什么证据可以37天放人吗?交到检查院又给反回公安局了,公安局现在说什么都让我们给改收条我们有权利不改吗?大家帮帮忙谢谢你们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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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03 09:41
可以改正。
回复时间: 2012-04-03 12:17
你好,建议你改正,你说的37天是拘留的最长时间吧,因你的情况说的不清楚,建议你及时补充案件详细情况,再为你进行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解答有误影响你维权。祝维权成功。
追问:

你好我还想麻烦你问一下,案子已经交到检查院了可是又给返回公安局了。我想问一下要是检查院在把案子返回公安局一次。是不是属于证据不足可以放人吗。有没有这个说法案子返回公安局俩次公安局就可以放人。我们到一个月可以要人吗?

回答:

你好,是否放人要根据案件情况需要由公安机关决定,但凭我的经验公安机关不会放人的可能性很大,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两次仍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一般都是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的居多,从形式上是放人了,但案件并未完事,案件还是在侦查过程中,只有撤销案件的放人,才是终结案件了。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再回复或联系。祝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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