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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04-03 14:16  悬赏 0  发布者:杨宗虎 给我留言  回答:(1)
控   申   状

(本文采用的证据全由警方提供,全部都能在卷宗内找到。)

控申人:杨宗虎,男,25岁,住湖北省潜江市熊口镇红军街86号。
代理人:杨兴明,系杨宗虎父亲,住红军街86号。

前       言

中国共产党是新中国的缔造者,是中国人民的救星,现代中国更绝对不能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则,中华民族会分裂,中国领土不会完整,内部暴力争斗或者战乱必会发生,人民又会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作为一普通的中国公民,我真正地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我爱中国,更热爱与拥护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但现在国内外还有一股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邪恶势力,我怀着忠实诚恳,也相当沉重的心情向上级领导反映,这股可憎可恶的邪恶势力在党内也有显露!这种钻入党内的反党分子或者贪腐败类,比外敌有更大的危害性!这种党内的贪腐败类或者本来就是故意钻入党内的反党分子总是打着党的旗帜,披着政府的外衣,摇着执法的幌子却故意向上欺骗领导,向下残害人民,肆无忌惮地极尽歪曲党和政府形象之能地干着违反法律的坏事!总是喊着维护党和国家利益的口号,却故意干着损害党和国家根本利益的勾当!本状反映的案例是一件典型的欺上害下,严重亵渎职权,恣意践踏法律的刑事案件,希望上级领导能插手过问,严肃处理!
放走一目了然的真正肇事司机,对当时并不会开车的幸存搭车人杨宗虎不予判决地连续采取强制措施三整年零四十多天,经历了五次“补充侦察”、五次起诉与五次开庭审理,临到法院最后判决,却又非法制止法院判决,要“继续侦察、永远侦察”,这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理!法律不是儿童游戏!中国法律可以说是中国共产党制定的,不依法办事怎么能体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我们一直一贯的立场与要
求都很简单:
1、无任何一件真实证据能证明杨宗虎有犯罪嫌疑却对杨宗虎超长期非法羁押,换了谁谁都会不服!
2、应该将所有全部真实证据都明确指向的真正罪犯抓起来,给四死者和死者亲属一个交待。
3、要对杨宗虎“继续侦察,永远侦察”的说法不应该出自懂法的执法人员之口……对无罪却无钱无权的人民无限期长期迫害决不是共产党的做法!
控告事项:告潜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王德武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构成《刑讯逼供罪》;触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构成《徇私枉法罪》;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构成《非法拘禁罪》;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七条,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并且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民愤极大,请求依法严惩!
事实根据和理由:湖北潜江08年6.7车祸是一件需确定谁是肇事司机,各种物证及目击证人证词齐全,确实是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绝对不难侦破的交通刑事案件,警方提供的各种证据都对杨宗虎有利(包括车痕鉴定、法医尸检、医院病案、所有的现场照片、所有的、全部的证人证言)都能单独证明,或者组合起来形成证据链证明杨宗虎无罪,本案的直接责任人竟为了一点他不会轻易承认的某隐密原因,故意伪造证据,隐匿或者毁灭证据,故意放跑他明知的真正罪犯,故意将当时并不会开车的幸存搭车人杨宗虎铁定为“应负全责”的“开车肇事司机”,甚至不惧引起社会公愤,不怕触犯国家法律,只是在承办一件交通案,竟完全地照搬,直接地套用国民党统治大陆时期的白色恐怖镜头,用险些取人性命的残暴手段刑讯逼供!并且对搭车的车祸幸存伤员连续超长期非法羁押、非法限制行动自由共三整年零四十多天!时至今日,为了保护贪腐分子,怕真正的罪犯供出秘密,仍不肯对真正的肇事司机实施抓捕,虽进行了无法抵赖的五次“补充侦察”,现仍然非法制止法院判决,仍要对搭车乘客杨宗虎“继续侦察,永远侦察”,对杨宗虎亲属多次提出的“只要交出一个证据能说明杨宗虎有开车肇事嫌疑,就是证据不足我们也认了”这样非常诚恳的请求,王德武总是装聋作哑,不答不理……,这件“杨宗虎开车肇事案”的荒唐程度、对杨宗虎非法长期的羁押真可
获得吉尼斯世界纪录!
一、处理交通案竟对车祸伤员使用法律明文禁止的、残暴的、险些取人性命的刑讯逼供!古今中外绝无仅有!
2008年6月7日,杨宗虎偕同女友肖娟,搭乘一辆由徐合军驾驶的2000型桑塔纳小轿车去张金镇,行至龙湾镇腰河附近,发生一起四死二伤的特大车祸,当时幸存的杨宗虎头部左颞“裂伤”,因“未及时包扎”,导致流血“一小时”,到医院人已呈“休克”状态,(此说的证据是:警方提供的《潜江中心医院杨宗虎病案》。杨宗虎伤口清创、手术缝合后仅二天(6月9日),王德武就指派多人闯入潜江市中心医院住院部病房,不由分说地进去就拔下输液针头,将躺在医院接受治疗的车祸幸存伤员拽下病床,不顾医护人员的阻拦,不顾医院内多人的义愤陈词,将流泪哀求、负痛惨叫的车祸幸存人员杨宗虎用多人强行拖架而去!紧接着在车祸后三天,就将遭遇车祸惊魂未定,身体因流血过多极度虚弱,正在接受消炎治疗的车祸幸存伤员杨宗虎中断治疗关进“标准讯问室”,四肢用铁圈象固定陕西徐梗荣一样紧紧固定在铁椅上共二十五小时零10分,大热天中断消炎治疗,大热天二十五小时零10分不准喝水,不准吃饭,不准上厕所,用多人每二人一组,“工作”二小时轮流换班休息,共二十五小时始终保持高强度地一面用撕伤口、按压伤口的方法对车祸伤员进行拷打,一面灌输先编好的车祸故事,如不照此背诵,就更猛烈地撕伤口,按压伤口,并且安排人不断地、猛不防突然地在伤员耳边高分贝厉声狂喊“是你是你就是你!”直到将车祸伤员整死了才算罢休!幸亏医生的及时全力抢救,杨宗虎才捡回了一条小命!(试问:无钱无权的人到底是生活在共产党领导的法治社会,还是生活在中世纪黑暗统治的恐怖社会?!)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1、有看守所看守员签名的提讯证上显示的提讯起止时间;2、杨宗虎中心医院病历;3、杨宗虎在看守所内写的《申请书》;4、“标准讯问室”内25小时零10分未经剪辑的监控录像;4、25小时内的前23小时没有任何讯问笔录;5、用差点取人性命的刑讯逼供得来的“供认不讳”与现场物证及其他所有警方提供的证据完全牛头不对马嘴!
二、和对杨宗虎采取刑讯逼供相反,对徐合军是优待有加。时至今日,仍不肯对徐合军这位“恩公”实施抓捕,仍非法制止法院判决!
对徐合军的所有讯问都是案情分析会,询问人员多次向徐合军展
示现场图、现场照片及各种物证,分析讲解,公开指使徐合军咬杨宗虎是肇事司机,其行为程度大大,远远超过了骗供、诱供的概念范围,简直就是对徐合军这位“恩公”尽心尽力的百般孝敬!证实上述的物证是:警方提供的卷宗内记载的多次对徐合军的“询问笔录”。
三、如此故意大量地伪造、隐匿与毁灭证据,明目张胆地上欺领导,下害人民,就是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也绝对不会允许!而且对这种欺上行为的惩罚超乎现代人想象的异常严厉!现代全世界各国也都视这种行为是严重违法!我相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法治社会,上级领导一定会对此案认真地正确处理!
与对杨宗虎的刑讯逼供,对徐合军的优待有加相呼应,王德武为了达到徇私枉法的目的,故意地大量伪造证据,隐匿或者毁灭证据,这里举出几个主要的,希望有关领导查实(其实法院都已审理清楚):
1、指使属下伪造假现场图,将四米多宽的水沟画成七米宽的“水塘”,将距岸仅一步的残车前半部画在“水塘中间”。证据为:1、现场照片与真实现场和假图与真图的对比(我曾画了一张200:1的现场图交给法院)。2、警方记录的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
2、伪造鉴定意见书或称用假话骗取《三真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书》,从《鉴定意见书》的语句中就能发现王德武编造的假话多达十六条!这还不包括鉴定人员根据假话发表的众多胡言乱语,也不包括“鉴定书”中看不出来,而在其他地方显现的一些王德武慌言,(如“左前车门在撞击的作用下,自然打开了”等等)。
3、伪造“交通事故认定书”(第2008×023号)“书”中照般刑讯逼供的“供认不讳”,将最多只有十几分钟驾龄的杨宗虎用王德武编造的慌言描述成了似乎有十多年驾龄的、艺高胆大的老练驾驶员,书中描述的事故发生原因(如向右打方向盘等)与现场物证(如断碑块落地位置与原碑位之间显示的抛物线等)是牛头不对马嘴!
4、帮助伪造《中心医院徐合军病案》、隐匿了徐合军浑身百分之九十九(99%)的胸部、头面部等处因被撞击而产生的青肿伤痕,称徐合军只有右前额有一5cm2(一元硬币大)的“表皮脱落”!这是造成有关领导判断失误的最重要的一手。证据为:1、卷宗内警方记录的杨传华等四人对徐合军进中医院(非中心医院)治疗的事实的证实和对徐合军伤情大致的描述;2、潜江市中医院(非中心医院)出具的《徐合军病案》中描述的徐合军伤情与警方记录的证人对徐合军伤
情的描述能相互吻合印证,与现场众多目击证人的证言也能相互吻合!
5、故意隐匿或者故意忽略杨宗虎浑身无撞击伤的事实!证据1、中心医院杨宗虎病案,2、杨宗虎车祸后第二天由证人拍摄的全身全方位照片。
6、故意隐匿或者故意否认杨宗虎当时并不会开车的事实,故意混淆“会开车”与“开过车”这两个属不同概念、有不同含意的词汇。
杨宗虎当时并不会开车是有充分证据的……,也确实有人看见过他开车,但他到事故发生前一生一共开了几次车?他开车是用的什么速度?旁边的师傅是怎样在全神贯注的教他?这些看似鸡毛蒜皮却能说明问题的事实却被王德武故意隐匿!
7、隐匿或者毁灭了方向盘断块和事故后第一时间方向盘断块所处位置的记录;并故意忽略方向盘断成二截的事实。证据为:1、两大本卷宗内无方向盘断块的记载;2、至关重要的方向盘断块至今下落不明。
8、隐匿或者毁灭了现场摄像,根据有关法规,死亡四人的车祸现场不可能没有现场摄像!
9、隐匿或者毁灭了能表现残车位置、尸体位置的现场概览照片。死亡四人,车身断成两截,如此惨烈的车祸现场,有谁会相信竟没有一张全景概览照片?
10、隐匿或者毁灭了对杨宗虎有利的血液鉴定。证据:1、据警方提供的照片,驾驶椅背上有明显血迹和刮削提取痕迹(明显是徐合军的鼻血);2、“左前门A立柱”上却毫无血迹,也绝没有被水淹没过。
11、隐匿或者毁灭了对杨宗虎有利的指纹或者指纹鉴定。证据为:据警方提供的现场照片,与车连接的半截方向盘根本未被水淹,完全能提取指纹……。
12、故意隐匿杨宗虎亲属和杨宗虎在案件初期多次反映的杨宗虎左右上臂内侧左右对称的圆形擦痕(明显是抱椅背形成的)和左肩的手指印(明显是肖娟抓捏所致),驾驶员身上是绝不会有这些痕迹的,证据为第一时间交给警方的杨宗虎全身全方位照片。
仅根据方向盘断成二截的事实,驾驶员身上必然以撞击伤为主,杨宗虎身上绝对没有一点点撞击伤!而徐合军却浑身都是被撞击的伤
痕,这起确定谁是肇事司机的交通刑事案件简单到只凭这一条就能破案!(强调注意:决不是仅凭这一条,所有全部证据都能证实是徐合军开车!)甚至能根据方向盘断口特征结合副驾位人员抛出方向进行分析就能知道事故后驾驶员应该以什么姿势处在什么位置。由于王德武在车祸后三天就迫不急待地对车祸伤员图谋故意杀人灭口而进行刑讯逼供;由于王德武大量伪造和隐匿了诸多证据,才导致杨宗虎被超长期羁押!根据王德武正好都是伪造和隐匿的关键证据,说明王德武心中完全清楚谁是司机,说明王德武的犯罪是故意!
要求将真正的肇事司机缉拿归案,给死者和死者家属一个交待,也能问清楚王德武到底为什么要做这种昧良心又违法的坏事!
王德武徇私枉法,刑讯逼供的罪行是证据确凿,无法抵赖!
要求有关单位将王德武依法严惩,以平民愤!
要求检察院给杨宗虎一个说法:是他就依法起诉,再关起来;不是他就应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能屈从王德武个人的要求,不能将王德武人为制造的矛盾原封不动地踢向社会!                                                                      控申人:杨宗虎15871896444
代理人:杨兴明15327832894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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