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毕丽荣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林地纠纷

重庆 02-22 23:41  悬赏 0  发布者:youzha…… 给我留言  回答:(2)
李律师您好,我家在农村,十余年前,我家土块旁有0.38亩集体所有的荒地地名打石坑,我家和社里叫张维海的共同栽种了竹子,其后发生纠纷,村里解决意见为:谁栽种谁受益,地为集体所有,所以0.38亩未作林权地处理。紧邻荒地旁张维海有0.02亩地名也叫打石坑的林权地。几年前单身汉张维海死亡,社里决定由安葬他的侄子张新国继承该0.02亩林权地。今年林权老证换新证,队长将其继承的0.02亩写成0.4亩,荒地面积一并写入(此次林权面积以86年老证为依据,张新国继承的张维海86年林权老证上面积明显涂改),造成我父亲栽种十余年的竹木成为张新国的。由于老证涂改无法识别面积,乡政府派人调查,曾经的老社长证实当年处理其林权地只有0.02亩,其余为社集体所有,我家栽种的竹木由我家享有,乡政府要求张新国交出新证更正面积,张新国拒不交出,不准我家采伐十余年前栽的竹木,对方理由是86年老证上有叫打石坑的林权地(但是面积涂改),我家86年老证上没有(由于当年0.38亩荒地未作林权地处理,故老证上没有),我方只有曾经调解纠纷的老干部证言。请问我现在要维权该怎么办?在这件事情上,社长不公开透明,并在老证有涂改情况下未经核实填写新证,故意隐瞒我家填写情况,可以起诉张新国和社长吗?如果要起诉他们分别该以什么缘由起诉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2-23 11:02
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0-02-23 11:03
建议当面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山东东营
广东东莞
黑龙江黑河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湖北武汉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5339
山东 东营
人气:25977
湖北 襄阳
人气:440072
广东 东莞
人气:385876
黑龙江 黑河
人气:841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3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